软件学院软件1806班学生宋佳男,学号17301166,本人主动申请退学。根据2018级适用的《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经2021年9月29日北京交通大学校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,批准软件学院学生宋佳男准予退学。
因通过当面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退学决定送达本人,按照学生手册中对于退学管理的决定,现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,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如您对此学籍处理存有异议,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,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公示期时间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6月7日。
联系电话:010-51683718
联系人:软件学院教学科吴老师
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教学科
2022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