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戴佶轩退学处理的决定
软件学院软件1104班学生戴佶轩,学号11301089,最长学习年限六年未完成学业。根据2011级适用的《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六条第8款的规定,经2017年9月14日北京交通大学校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,给予软件学院学生戴佶轩退学处理。
因目前无法将退学决定直接送达本人,按照学生手册中对于退学管理的决定,现通过公告方的方式送达。
现对以上内容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五天。公示期时间自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。
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教学科
2017年9月26日